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省(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中信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对中信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代理报关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理报关业务营业税政策 代理报关业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报关相关手续的业务,应按照“服...
注:根据2011年9月30日发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11]10号),本文废止。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近期,有区、县(地区)国税局反映部分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17号令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局反馈。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现将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注:根据2011年9月30日发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11]10号),本文废止。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企业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
各直属局、区局:2006年5月1日起,我局启用CTAIS2.0征管综合软件,同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文,以下简称《规程》),实施新的“先申报,后报税”的申报模式和一窗式票表税比对软件,运...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新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6]533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为鼓励社会资...
各基层局: 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管理,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125号)和《关于明确职工疗养院和培训中心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283号)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
吉国税发〔2006〕319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欠税管理工作,建立欠税监控管理长效机制,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欠税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业经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讨论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纳税人户籍管理清...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6]21号)将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能够...
各区、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各单位办理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实地核查的有关规定。二、纳税...
各区,分局、稽查局,计划统计处:为规范欠税公告工作流程,提高欠税公告信息核实效率,实现欠税公告信息审批无纸化,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实施办法》(深国税发〔2005〕93号)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管理工作流程》(深国税函...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