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省局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相关业务办理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税种登记 (一)试点纳税人应于2014年5月31日前签署完...
为了保障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正常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要求,现将电信业“营改增”后普通发票使用问题...
注释: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本文自2015年1月1日起失效。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
注: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此文全文废止。为规范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现将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一、电信业纳税人通...
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的电信企业总机构2014年6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2014年第三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成本利润率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函〔2014〕54号)的规定,现将我市核定营业税各税目计税营业额的成本利润率调整如下: 建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信业应税服务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省电信业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
现将《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工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2.商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3.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为保证四川省电信业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电信业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税务局,市税务直属分局,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做好本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认定管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沪经...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80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有关规定,现将简化北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98年以来,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特别是自2011年1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自2004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城镇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011年10月29...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的2014年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到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