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确保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
各基层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98号,以下简称“9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查验以前年度...
海淀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电视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电视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保险局、各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
市直属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 自7月12日起由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以来,在保险机构的大力配合下,我市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逐渐步入正轨,税收收入明显增加。但也存在少数...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国务院第482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车船税条例取消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等免税规定,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山东省人民政...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为支持我区农村和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免征农村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船2007年-2009年车船税。公共交通车船是指依法取得运营资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03号)规定,经商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港口管理局,现对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的车...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现就本市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0月1日起,本市开始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纳税人应按规定到税务机...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对外国驻沪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沪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免征车船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国驻沪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沪机构及其有...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本市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纳税年度起,本市车船税一律按照《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规定的...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二○○七年九月十一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车船税实施办...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通知》和...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2号令),现将车船税税源登记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车船税税源登...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关于“两个减负”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依法行政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下,省局进一步清理简并了相关涉税资料及办税流程,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第二批清理简并和优化结果通知如下: 一、...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辖内各区级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为确保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减免税证明适用对象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船税减免...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对下只发电子文件)二○○...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车船税征收管理办...